{{ $t('FEZ002') }} 衛生組長|
說明:
一、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5年9月11日國壽字第
1150092031號函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辦理115學
年度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
險」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契約條款(招標案號LP5-113030-
1)」辦理。
二、本學年度起,本市學保理賠服務模式說明如下:
(一)學保理賠申請案件,原則由家長向學校送件,再由學校
郵寄至國泰人壽指定服務據點;家長亦可逕向國泰人壽
各服務通路提出申請。理賠文件於服務據點收件受理
前,尚無法查詢案件進度;如採郵寄方式送件,請妥善
留存掛號號碼,以利至中華郵政網站查詢寄送進度。
(二)案件受理後,如有文件缺漏或需補正,國泰人壽將視需
要通知學校或申請人;受理、補件、交查及結案等階
段,亦將依申請書所填手機號碼發送簡訊通知。
(三)理賠申請所需文件已列於理賠申請書背面,官網亦提供
申請書及填寫範例下載。下載路徑:國泰人壽官網右上
方「找服務」→「理賠服務」→「國內理賠申請」→
「應備文件查詢與下載」。
三、郵寄為本學年度理賠申請之標準送件機制,倘學校與學保
服務人員已建立良好且穩定之合作方式,經雙方充分溝
通、取得共識,仍可依彼此約定及實際需求辦理入校收
件。學保服務人員如依約到校收件,請學校於兼顧校園安
全及同仁服務需求之原則下,協助建立事前聯繫、身分確
認及入校洽公機制,俾相關作業順利進行。
(本校目前有學保服務人員定期到校收件)
四、郵寄模式僅適用於理賠申請案件,由校方以郵寄方式辦理
理賠;其餘學保相關服務事項,如家長通知書紙本及空白
理賠申請書之提供、學校窗口聯繫與諮詢服務、保費單據
開立等,仍由負責該校之國泰人壽服務人員提供相關協
助。
五、涉及本市所轄教保服務機構部分,另由本局學前教育科轉
知,各校倘有學生團體保險作業疑義,請逕洽國泰人壽免
付費學保專線(電話:0800-036-56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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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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