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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

校內公佈欄

函轉衛生福利部「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」懶人包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長|
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12619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4年2月6日衛部護字第 1141460122A號函辦理。 

二、依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第56條規定略以,直轄市、縣 (市)主管機關應製作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、救濟及服務 之書面資料,供被害人取閱,並提供醫療機構及警察機關 使用;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,知悉其病人為家庭暴力被害 人時,應將前開資料交付病人。 

三、衛福部為使家庭暴力被害人瞭解相關保護服務內容,特製 作實務上被害人常見疑問懶人包,請轉知所屬人員於受理 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時,除提供當地家庭暴力及(暨)性侵 害防治中心所製作之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、救濟及服務書面資料外,併請提供旨揭懶人包予被害人並予以說明,俾 提高被害人接受後續服務意願。 

四、旨揭懶人包請逕至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官網下載使用(下載 路徑: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〉宣導專區〉家庭暴力防 治〉宣導文宣,連結網址:https://reurl.cc/O5821R)。 

五、依同法第60條規定略以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不含幼兒 園)每學年應辦有4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,並得於 總時數不變下,彈性安排於各學年課程實施;各校得結合 「兒童權利公約」規範有關兒少表意權之概念(講義請參 考本局公告連結:https://reurl.cc/yDj5gE),或參考本 市家暴防治中心委託「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 會—臺北小羊之家」製作之防治宣導影片連結,播放向校 園親師生宣導(連結:https://reurl.cc/DKQN6e)。 

六、另為落實上開疑似校園事件之校安及社政通報,後者公務 人員訓練中心提供「臺北e大」線上課程(官網: https://elearning.taipei/mpage/ 〉選課中心 〉 分類列表 〉課程名稱輸入「辨識各類型保護性案件與責任通報 系統操作說明」)予各校(園)社政通報人員參考應用。 請各校(園)兒少保護責任通報同仁(或處室主管),每 年至少自辦或參與1次是類實體或線上研習課程,參與情形 每季衛福部委託本府社會局進行了解與統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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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13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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